时间:2016-03-16
来源: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4〕44号),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能力,现开展提供企业贯标、专利信息、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技术交易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符合要求的贯标服务机构、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机构、专利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和专利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均可进行备案,备案通过的服务机构可在下一年申请符合本市专利政策导向的对应类别资助。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服务机构为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3年内有异常经营、超出经营范围、非诚信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服务机构,不得申请备案。
(三)备案有效期间内(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如有异常经营、超出经营范围、非诚信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服务机构,将取消备案和资助申请的资格。
二、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
符合申请条件的服务机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佛山市科技局(http://www.fskw.gov.cn)→点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业务办理选择“知识产权类”→点击“备案类业务”对应备案栏目,登入备案界面→点击“点击填写”按钮进行备案填写后系统提交,其中机构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必须由单位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单位管理员系统提交。
对于首次使用业务平台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申报人帐号。申报人使用单位管理员创建的申报人帐号和密码登陆业务平台处理业务(申报人为具体业务负责人)。
(二)网上审核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网上初审,我局委托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递交
1.网上审核通过后,服务机构将双面打印的《佛山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表》和《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情况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和人员情况表”)(纸质)一式一份,签名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汇总本区备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汇总和审核后,提交到我局。
三、备案材料
网上备案所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
(一)备案表和人员情况表。
(二)服务机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以及税务登记证(也可以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证书。
(四)物业证明(如:房屋购买合同/发票、租赁合同等)。
(五)专业人员资格证明/证书。
(六)专业人员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
(七)服务机构过往业绩证明材料。
(八)上一年度服务单位名单。
(九)服务机构服务规程或流程。
(十)相关业务收费标准清单。
四、备案办理时间
(一)网上备案办理时间
2016年2月5日00时至3月7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1.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0日17时
2.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5日17时
(三)纸件报送截止时间
1.各单位和个人纸件报送到各区局截止时间
2016年3月18日17时
2.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纸件报送到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5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服务机构在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我局或各区局联系。
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佘晓杰、梁志平、张惠民,电话:82960883;
“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单位:爱瑞思有限公司:廖工,电话:83035440。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郭晓欣、何倩琨,电话:83997298;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4楼,电话:82340446;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C座4楼,电话:86292337;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西五楼,电话:22830305;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电话:88822284;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经贸局大院,电话:87721942。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4〕44号)
2.《佛山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表》
3.《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情况表》
4. 填写说明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3日